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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mnitrix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Yahoo奇摩新聞
: 2.記者署名:
: 黃韻文
: 3.完整新聞標題:
: 點千元不算?低消一杯飲料沒喝不行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黃韻文/綜合報導
: https://reurl.cc/KpxRRM
: ▲「低消一杯飲料」一種規定,各自解讀。名人陳安儀到礁溪「奶油麵包」餐廳用餐,因
: 沒點飲料未達低消,引發網路熱議。(圖/取自「奶油麵包礁溪旗艦店」粉專)
: 一個低消,各自解讀。資深媒體人、同時也是寫作老師的陳安儀,在粉專分享不愉快的用
: 餐經驗,起因於和店家「低消」兩字認知有落差。陳安儀透露到礁溪餐廳用餐,兩人點了
: 約1千多元餐點,結果遭到店員拒絕:「我們店低消是一杯飲料。」堅持無論點多少,就
: 是必須點飲料,否則未達低消。雙方僵持不下,陳安儀最後只得悻然離開。「低消」新定
: 義引起網路熱議,不少網友也分享這是新興規定,讓不少人開了眼界。
: https://reurl.cc/zMbE4a
: ▲店家才剛於粉專公告,今年起低消更改為一杯飲品。(圖/翻攝「奶油麵包礁溪旗艦店
: 」粉專)
: 陳安儀在粉專分享,昨(7)日到礁溪「奶油麵包」用餐,點了一份義大利麵、一份早午
: 餐、一份炸物、一份烤蔬菜和一個濃湯,餐點共約1000多元,但店員卻表示,「我們店低
: 消是一杯飲料。」即使餐點金額遠超過店內飲料均價150元,店員還是堅持,不點飲料就
: 沒有符合低消。
: 陳安儀發揮作文老師的精神,耐心向對方解釋,「低消」是「最低消費金額」的簡稱,對
: 一般人來說,是指每人最低消費要達到至少一杯飲料的金額。但店員還是像NPC鬼打牆,
: 堅持「我們網路有寫,低消就是一杯飲料」,連此時靠過來的店長也斬釘截鐵附和,「一
: 定要點飲料」,並認為公告「低消是一杯飲料」寫得非常清楚。
: 陳安儀說,在店家堅持必須點飲料,否則就算點一萬元的餐都不算低消的狀況下,最後很
: 遺憾的離開了這家店。她也強烈建議店家應在官網註明:「不點飲料不能用餐」,或是「
: 用餐必須點飲料」,而非使用「低消」二字,才能避免消費者誤入。
: https://reurl.cc/Rj6mEg
: ▲陳安儀建議店家應改為「不點飲料不能用餐」,或是「用餐必須點飲料」,而非使用「
: 低消」二字。(圖/取自「奶油麵包礁溪旗艦店」粉專)
: 而「低消一杯飲料」並非個案,事實上,愈來愈多咖啡商家都開始要求,無論總消費金額
: 多少,每個人都必須點一杯飲料。最常被網友點名的,便是已行之多年的米朗琪咖啡館。
: 知內情的網友透露,飲料的利潤遠遠超過餐點,也有店家據實以告,飲料成本和餐點不同
: ,因此才會規定大人小孩都需各點一杯。但也有網友認為,強迫點飲料很不尊重消費者意
: 願,「因為有些人就是習慣只喝水,不喝飲料錯了嗎?」
: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在社會大眾認知中,「低消一杯飲料」代表最少要達到1
: 杯飲料價格的消費,「低消」兩字對一般法律來說,就是進到店內的「最低消費額」。因
: 此若是只寫「低消一杯飲料」,而店內飲料均價是150元左右,客人點了超過千元的其他
: 餐點,是符合低消標準。
: 游開雄直言,「點了上萬塊,卻還是要點一杯飲料,很難被社會大眾接受。」這起事件的
: 爭議點主要出在業者身上,不能用「低消」兩字來表示,必須註明消費者「必點」,寫清
: 楚用餐規則,才能避免消費糾紛。奶油麵包礁溪旗艦店稍早隨即在粉專致歉,「低消需為
: 一杯飲品」應更正為「基本消費為一杯飲品」,造成不便並非原意。
: https://reurl.cc/Ep2eLm
: ▲店家第一時間立刻在粉專致歉,表示為了維持用餐環境品質,才於今年起改為「低消一
: 杯飲料」,造成不便非原意。(圖/取自「奶油麵包礁溪旗艦店」粉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jkqoYD
: 6.備註:
: 會不會做生意啊= =


好像能理解店家的意思
我是說"理解" 不是說同意

他粉專意思是因為搬到新店址(位置增加+有停車場)增加了營運成本
但很多客人在門口買麵包和甜點就入內
和客人說入座還要點東西(飲料)
客人就會回 我已經有買甜點和麵包了

所以這邊的意思是 麵包和甜點的利潤不足以支撐搬到新店址的營運成本
很多人是來吃麵包和甜點的
也可以看出店家是以單品項利潤的角度在看
因此才訂出低消飲料的規定

一杯飲料假設利潤是100  100也是店家設定的目標
其他ABCD餐點利潤各為 80 60 40 20
雖然80+60+40+20>100
但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點到這麼多
且餐點可能只點成 60+20 40+20 的組合
另外餐點銷售是有熱門有冷門品項 可能熱門的都是低利潤的費人工的
例如 80 和 60的很少人點 甚至100的飲料也少人點

所以就直接規定低消一杯飲料(應該說必點)
省得麻煩 然後保證且設定入座客人都一定會達到1人至少100的利潤

只是問題就出在不該寫"低消"而是"必點"
此外就是點80+60+40+20組合的客人會無法理解還要點飲料
應該寫成入內"必點一杯飲料"或"總消費金額達到XXXX元"

可能是服務員就是按照規定要求還是要點一杯飲料
因為即使規定沒寫好(不太符合一般人邏輯概念)
他只能還是要你點飲料

或者店家不想去設想百百種情境
反正一人點一杯飲料就對了

才會造成千元沒達低消有點荒謬的狀況
店家要把規則寫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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