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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ta41110 (阿標)》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輪暴性侵竹東少女虐殺焚屍 判免死!惡魔林春雄獄中暴斃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監一名受刑人林春雄上周五(22日)上午上廁所突然倒地,經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確切死因己深入調查中。據了解,這名林姓受刑人(37歲)就是犯下竹東少女焚屍案、綽號「冥王」的主嫌林春雄,他上周五上午8時許上廁所突然倒地,經獄友通報,由監所人員送到桃園聖保祿醫院急診,但到院前已死亡,醫院急救至10時許仍宣告不治,確切死因還要進一步調查中。 : 林春雄是2015年竹東少女焚屍案主嫌,林春雄於當年的5月17日和女友黃曉雲率3名惡煞,共同虐打一名14歲少女再輪流性侵,還羞辱少女「爽不爽」等語,少女傷重被棄置荒郊不治,林男等人折返竟還潑汽油焚屍滅跡,案經最高法院3度發回更審,其中2次林男雖被判死刑,但更三審又改認定他「不排除有教化可能」,判林男等5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去年4月1日駁回定讞。 : 本案發生於2015年5月17日晚間7時許,一名11歲謝姓女童向黃女(31歲)告密,說當時讀國二、患有心智缺陷的邱姓少女用三字經偷罵黃女。自稱「冥王」的林男(36歲)得知,和黃女率陳哲儒(30歲)、何文軒(23歲)與古志強(26歲)3人,押走邱女當街掌摑質問,再帶往一處國小後方步道拳打腳踢或竹棍、安全帽圍毆。 : 由於路人經過制止,林男等人把邱女押到竹林大橋下隱密處繼續施暴,還一度把邱女帶到橋上作勢推落。邱女不斷認錯求饒,陳男揚言:「給妳兩條路走,妳是要被打死,還是要被上(性侵)!」邱女為了活命,慘遭3男輪流淫虐,林男等人還羞辱邱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 : 黃女和告密的謝女及一名到場湊熱鬧的少女在遠處等候,待林男等人結束淫虐繼續毆打邱女時走回,謝女並持石塊對邱女敲頭,邱女不堪遭虐2個多小時,最後被林男踹踢腹部癱倒、頭部撞地昏迷。 : 林男揚言:「今天到此為止!」將邱女獨留現場,帶領眾人逕自離開去唱卡拉OK。陳男與古男在半個小時後、當晚約11時折返現場,發現邱女已氣絕身亡,林男等人得知趕來,將邱女遺體搬到更偏僻的草叢藏放,用砂石塗擦邱女臉部遮掩容貌,隨即再去唱歌喝酒,隔天(18日)傍晚,林男等人買汽油回現場焚屍企圖滅跡。後因謝女向朋友炫耀,全案才曝光。 : 檢方相驗邱女被燒得腿斷肚破的遺體,認定她遭虐打導致腦震盪合併腦水腫,沒及時送醫而休克不治。林男5人到案後被羈押至今,一審指林男5人手段兇殘,但經台大醫院鑑定認為仍可教化,依殺人等罪各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二審認為林男5人與邱女無深仇大恨,因教訓過頭而害邱女喪命,改依傷害致死等罪判林、陳2男無期徒刑,黃女與何男、古男向邱父鞠躬道歉,各改判20年到28年徒刑。 : 不過更一審認為林男等人惡性重大,且林男出庭態度,令人無法感受絲毫悔悟,縱使不排除有教化可能,但審酌國民對法律應實現社會公義、人性普世價值的期待等事項,改依加重強制性交而殺人等罪,重判林男死刑、黃女20年徒刑,3名幫手各判無期徒刑。 : 更二審認為林男等人毆打凌虐邱姓少女2個多小時,應知再打下去會出人命、不送醫也可能傷重不治,仍任由昏迷的邱女獨留現場等死,已心存即使邱女喪生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意,犯行不輸給直接故意殺人的行為。 : 更二審強調「少數國人竟有『殺人不會判死』、『只殺一個,不致被處死』的錯誤觀念」,林男身為本案首謀,虐殺弱小、手段極端兇殘,泯滅天良、罪責深重,雖允諾賠償邱家數百萬元達成和解,卻分文未付,不代表有悔意,仍判林男死刑以「表彰社會正義」,黃女惡性僅次於林男,與3名幫手均判無期徒刑。 : 不過最高院第3度發回更審時認為,林男僅否認故意殺人與用手指性侵邱女,其他事實都認罪,也已跟邱家和解,「似仍有悔過之意」,應再查明。更三審指林男5人從傷害邱女的犯意提升到不確定殺人故意,雖導致邱女喪生,但惡性的評價仍有區別,本案犯行未達《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 : 更三審並指林男5人經鑑定都不排除有教化可能性,因此「難遽以極刑對待」,但考量邱女所受痛苦的強度、所生恐懼程度與受虐的持續時間,「殊非常人所能忍受」,認定林男5人罪大惡極,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上訴痛批更三審判決不當、林男等人上訴請求再輕判,都被最高院駁回,去年4月全案定讞。(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026/KBKNDHFVIBFHPK7QIBGWRUDS7I/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6.備註: : 法律收不了你連老天都看不過去直接收你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2012K11AG. 幹看這案的判決越看越氣 https://tinyurl.com/t2z3278j 1.全部無期徒刑+褫奪公權 2.願意賠償=有悔意+鑑定智力中下=無期徒刑 3.沒講清楚犯意發回原審 4.無教化可能,主嫌死刑3個有期徒刑1個20年。 5.被重擊兩次不確定會不會死掉,這不是故意殺人,撤銷發回原審。 6.太嚴重了不用管能不能教化,主嫌死刑其他無期徒刑。 7.主嫌說可以賠錢,雖然還沒賠但是他有悔意了,發回原審。 8.不確定他們是不是故意的,所以不是情節最重大,不能判死 檢察官說無法教化,被告五人說可教化,但我沒看到台大報告 五個人都想被教化,覺得無期徒刑太重了,也成立和解就繼續審吧。 9.被告跟檢察官上訴目的,都在任性,不要再吵了,駁回定讞。 反正他們不是故意的啦所以不是情節最重大之罪 7個人修理1個國二女生 徒手、竹棍、安全帽、石頭、毆打還有性侵 之後跑去KTV,再回去將屍體上塗抹砂石 過了4天購買汽油回去焚屍 結果這些行為都不是故意殺人 只是智商低、缺乏衝動控制 然後都還沒賠完就是有悔意、可教化 厲害了我國的司法還有廢死聯盟 反正現在人死了法官跟廢死聯盟都解套了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現在至少確定解決一個會做這些行為的人了 https://i.imgur.com/j5UjbnV.jpg https://i.imgur.com/IQQkaSj.jpg https://i.imgur.com/bOyqZIT.jpg https://i.imgur.com/u20bHIx.jpg https://i.imgur.com/zcVJj3Z.jpg --
→ whitenoise: 司改有成 114.39.109.199 10/26 19:32
→ whitenoise: 換臉一個月提案修法,黨真認真 114.39.109.199 10/26 19:32
推 Pluto17: 法官:他只是笨拙 36.239.76.154 10/26 19:33
推 bg00004: 台灣的司改本來就是在保護逞兇鬥狠的人 61.224.49.183 10/26 19:33
噓 poqwiuer: 可教化就能不判死 這種智障法律要不要 42.72.202.139 10/26 19:33
→ poqwiuer: 修啦 42.72.202.139 10/26 19:33
→ bg00004: 這早就不是新聞~ 61.224.49.183 10/26 19:33
推 dnzteeqrq: =.= 問腦殘法律人 124.218.22.202 10/26 19:35
推 bg00004: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地獄的存在我相信 61.224.49.183 10/26 19:36
推 Pluto17: 台灣法律問題從來都不是失能 36.239.76.154 10/26 19:36
→ Pluto17: 因為問題是 失智 36.239.76.154 10/26 19:36
→ walkxwalk: 和台灣司法沒有關係啦 法律是立委修的118.163.216.147 10/26 19:36
→ bg00004: 排第一的絕非那些兇手..而是那些用有權 61.224.49.183 10/26 19:36
推 QQdragon: 老英政績 114.39.227.22 10/26 19:37
→ bg00004: 在人世間搬弄文字的人 61.224.49.183 10/26 19:37
→ bg00004: 少全推給法律是立委修的..法官的心證 61.224.49.183 10/26 19:38
推 Pluto17: 不要再幻想一些不存在的東西自慰了 綁了 36.239.76.154 10/26 19:38
→ Pluto17: 法官的妻女 找二三十個人照三餐中出 才叫 36.239.76.154 10/26 19:38
→ Pluto17: 地獄 36.239.76.154 10/26 19:38
→ bg00004: 那才是讓人覺得噁心的東西 61.224.49.183 10/26 19:38
→ murier: 下地獄見黑帝斯去了 49.159.30.80 10/26 19:41
推 wiesley1029: 死好 111.71.77.81 10/26 19:41
推 kiopl: 女的沒權沒勢就是這樣 被害人換個有名的 101.10.8.154 10/26 19:49
→ kiopl: 報紙頭條少說三天起跳 101.10.8.154 10/26 19:49
推 allenatptt: 垃圾左膠啊幹,八卦也一堆223.137.231.192 10/26 19:50
推 hensel: 17樓這樣就不對了,怎麼不綁本人? 114.35.44.210 10/26 20:08
推 tomji3g4go6: 司法改革大成功 36.236.99.65 10/26 20:12
推 Pluto17: 當然是要讓法官體驗一下 受害者家屬的心 36.239.76.154 10/26 20:17
→ Pluto17: 情 再看看自己覺得對方可不可教化啊? 36.239.76.154 10/26 20:18
推 lebo469: 司法改革 哈哈 111.252.42.14 10/26 20:21
推 fake: 圖是哪一部啊 202.151.59.214 10/26 20:23
推 a22122212: 好的 我們繼續關心冤案 廢死才是進步 61.228.97.220 10/26 20:25
推 macocu: 我真的不懂,有無教化可能性是判刑當天140.112.251.242 10/26 20:25
→ macocu: 就看得出來喔?法官通靈王?140.112.251.242 10/26 20:25
→ macocu: 就算有教化可能,也不代表放出來時就已140.112.251.242 10/26 20:26
→ macocu: 經教化成功唉140.112.251.242 10/26 20:27
推 Alllllogo: 聯合國不接受我國兩公約批准書之存放 124.218.129.26 10/26 20:28
→ Alllllogo: ,不承認你是國家,我們還是要遵守兩 124.218.129.26 10/26 20:28
→ Alllllogo: 公約,看看廢死的網站 124.218.129.26 10/26 20:29
→ new71050: 法官下一個死吧 39.10.162.75 10/26 20:34
→ andy2011: 如果弄到法律人一點破皮就不可教化了所101.136.106.144 10/26 20:36
推 abadjoke: 高級法狗跟垃圾廢死一搭一唱啊153.229.172.222 10/26 20:36
→ andy2011: 以說法盲還不快去考司法試101.136.106.144 10/26 20:36
→ andy2011: 法律人小圈圈才是銅牆鐵壁安全網101.136.106.144 10/26 20:37
推 sendow: 這法官不可教化了,抓去填海吧 59.125.188.229 10/26 20:40
推 coffee112: 台灣司法 就是個笑話 乾 101.9.174.167 10/26 20:41
推 DreamerSun: 簽名檔是什麼電影 114.42.13.66 10/26 20:48
推 elongation: 以後這種案子會交給國民法官法庭吧? 180.217.34.42 10/26 20:53
推 RAY1203: 司法改革根本笑話 114.25.225.243 10/26 21:10
推 sparta40: 別扯立委 台灣是廢除死刑了嗎? 明擺著 114.136.254.92 10/26 21:17
→ sparta40: 法官不願意判死而已 114.136.254.92 10/26 21:17
推 denyy555: 推行法官報導實名制,人判的還是鬼判的? 36.227.140.139 10/26 21:19
→ denyy555: 敢判但報導都不會寫法官名,偷雞摸狗司法 36.227.140.139 10/26 21:20
推 wmtsung: 真是垃圾司法223.137.150.195 10/26 21:27
→ YuXun2021: 法官都會下地獄 223.137.23.131 10/26 21:30
推 mf505: 謝謝立委 49.216.55.91 10/26 21:34
推 cymtrex: 法檢只是拿個案件來“玩”法,看誰玩弄法223.139.208.235 10/26 21:38
→ cymtrex: 條文字的能力厲害223.139.208.235 10/26 21:38
推 st101z: 台灣法官判的 連老天爺都看不下去 42.73.6.84 10/26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