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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超商刀客「見頸即殺」...45度由上往下刺脖 懊悔:我成長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一名24歲余姓男子和父親騎車到超商買東西,他坐在機車上等父親,沒想到竟遭1 名52歲黃男持偷來的美工刀「45度由上往下」往脖子刺,好險他反應快將刀奪下手僅受挫 傷,檢方偵查後也將他依殺人未遂等起訴。士林地院29日開庭,黃男坦承犯罪並愧疚低頭 向法官表示「我真的長大了請原諒我」。 事發回到去年6月4日,24歲的余姓男子和父親騎車到重慶北路、長安西路口的超商購物, 當時余男在機車上等在超商購物的父親,余男低頭滑手機時,黃男竟從余男後方偷襲,直 接掏出偷來的工業用美工刀朝他攻擊,好險余男隨即出手反抗,僅有手遭劃傷。警方獲報 後將他帶回偵訊,他精神狀況不穩定的表示「覺得對方要攻擊我,所以才會出美工刀先攻 擊他」 在押的黃男29日開審理庭時,當法官問他認罪嗎?他則從容不迫的說「我全認,經過(在 押)200多天成長了。並向法官問「被我殺脖子的人可以原諒我嗎?」。黃男經三總開具 的診斷證明,診斷出黃男有精神方面問題。黃男也向法官表示,當天會殺人是因為2~3年 都沒吃精神病藥了,我晚上也都在反省,我真的改過了。 因兩造都已經表示沒有其他證據要再提出來,所以直接進行辯論。黃男一度為自己辯稱「 我沒有要殺死他,要的話直接從心臟就好。但檢察官仍認為他是有殺人的犯意,並請求法 官依法量刑。退庭前黃男仍求原諒,希望社會可以接受他。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29/1909840.htm 6.備註: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有精神問題的診斷書、2~3年沒吃藥了、行兇精神狀況不穩、當庭表示有反省悔悟 嗯...... --
推 klo578: 砍巨人484 02/02 13:10
推 LukeSkywaker: 哇這個可教化指數突破天際哦 02/02 13:10
→ ilove640: 見頸即殺是三小 怎麼好像有點猛 02/02 13:11
推 poggssi: 精神病啦哪次不是精神病 02/02 13:11
→ a27588679: 有悔意 無罪 02/02 13:11
→ roywow: .... 哪一次不可教化 02/02 13:11
推 PasManquer: 民進党支持者嗎 02/02 13:11
推 ggeneration: 這.... 02/02 13:11
推 AlianF: 調查兵團ㄛ 02/02 13:11
噓 bumloveme: 老台男又犯罪了 02/02 13:11
噓 DASHOCK: 到底要放這種多久阿.... 02/02 13:11
推 leftwalk: 不判重刑強制治療下次發病我看下個有沒有這麼幸運 02/02 13:11
推 bruce511239: 調查兵團又調皮了 02/02 13:11
噓 jeff0811: 這個人很懂得台灣司法運作的機制了 02/02 13:12
噓 durex0620: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出問題的人。 02/02 13:12
→ liuyc888: 進步價值 偉大城市 02/02 13:12
推 tending: 看內文還以為余男被告殺人未遂 02/02 13:12
推 scarface: 調查兵團~ 02/02 13:12
噓 ghgn: 有精神病都不用關起來 反正哪天被砍死就算你衰 02/02 13:12
推 gn00573224: 52歲,說長大了 02/02 13:12
→ eterbless: 這個被害者反應也真快 02/02 13:12
推 azeroth: 幹勒 台北好恐怖 被殺了大概兇手又無罪了 02/02 13:12
推 pomelolawod: 馬的當你調查兵團的484 什麼你成長了 02/02 13:12
噓 chocopoodle: 不要放出來 02/02 13:12
→ isu0911: 美工刀要穿過衣服刺心臟也很難吧 02/02 13:12
→ algebraic: 無罪 強制就醫 02/02 13:13
推 SoFanCy: 這可教化一定是民進黨的支持者 02/02 13:13
→ scorpii1113: 下次不要再這樣囉 這次就先這樣吧 02/02 13:13
推 ioupoiu: 幹 台北好可怕 02/02 13:13
推 ultraccs: 好像猛獸 看到脖子就想咬下去 02/02 13:13
噓 save: 操你媽 就是有你這種狗娘養的臭神經病 有病不吃藥 去死好嗎 02/02 13:13
推 sonyabear: 精神病又有悔意,該判無罪了吧!不然怎對得起台灣司法 02/02 13:13
→ sonyabear: 體系 02/02 13:13
推 KDGC: 這樣時力立委是不是又可以要更多預算建構沒效的社會安全網? 02/02 13:13
推 Freeven: 我猜無罪,神經病殺人都無罪了何況這個還沒成功 02/02 13:14
推 qweertyui891: 小英司改奇蹟 02/02 13:14
推 bbc0217: 撕嚼失調 無罪 02/02 13:14
推 sucktime: 神經病天下無敵 02/02 13:14
→ ioupoiu: 可以不要把韓粉放出來嗎 02/02 13:14
→ save: 52歲還在那邊長大 滾去監獄讓人家幫你的肛門轉大人啊 幹 02/02 13:14
推 CharleneTsai: 52歲男孩兒 02/02 13:14
噓 hlb5828: 菜鷹蚊司改大成功,政績+++++1 02/02 13:14
推 Isveia: 有關鍵字,又要無罪了吧。 02/02 13:14
→ BaRanKa: 很有印象 他騎在車上被人刺過來的樣子 02/02 13:15
→ andytaso: 52歲黃男...不知之前有多少個被幹掉了??? 02/02 13:15
→ BaRanKa: 2~3年沒吃藥 .....有病但病識感這麼低 02/02 13:15
噓 abc990a: 哪來那麼多理由啊 吃藥這件事的責任是別人要幫你負的嗎 02/02 13:16
推 mxr: 小菸社會安全網政績 02/02 13:16
推 powervalue: 怎沒遇到法官 02/02 13:16
推 ubcs: 有悔意 可教化 法律人跟檢警就是不帶回家 02/02 13:16
推 h0103661: 3年沒吃藥的精神病,無罪 02/02 13:16
推 prkfcpr: 新房直稱內行 02/02 13:16
推 LaoDa5815566: 無罪了是吧 媽的這些精神病不吃藥法盲還不想想辦 02/02 13:16
推 heyd: 法律會保障 這是精神病的權益 02/02 13:16
→ LaoDa5815566: 法 02/02 13:16
推 mrniceguy: 台灣精神病患者只要不吃藥,見人就砍沒關係 02/02 13:16
噓 angel6502: 又精神病 馬的 02/02 13:17
推 asdf70044: 出來肯定120%會犯案 總有一天 02/02 13:17
推 bbss: 恐怖....年輕人反應快 02/02 13:17
噓 hosen: 沒吃藥等於喝酒開車,要什麼原諒 02/02 13:17
推 acs81046: 很懂法律喔這個 02/02 13:17
推 tupacshkur: 幹,又再精神障礙 心智缺陷 思覺失調...... 02/02 13:17
推 max60209: 無罪無罪 無罪無罪 02/02 13:18
推 CharleneTsai: 台灣精神病患沒病識感不吃藥是人權啦 02/02 13:18
推 yannicklatte: 既然成長了就負起責任去蹲吧 02/02 13:18
→ MarkFung: 台灣男權世界第一 02/02 13:18
→ violegrace: 刀客衝刺 02/02 13:18
噓 fufufugogogo: 柯文哲咧 02/02 13:18
推 beatnik9100: sop 02/02 13:19
推 asdf70044: 人就是犯賤的動物 根本不可能教化 02/02 13:19
推 monkeydog119: 外遇又32刀砍死女友 司改委員劉北元 02/02 13:19
→ monkeydog119: 基中導師遭「斧頭砍斷頸動脈」噴血 02/02 13:20
推 Agdanpanda: 7414 你長大關大家屁事 02/02 13:20
→ monkeydog119: 慘死!兇手58年後成二二八紀念館長 02/02 13:20
推 abc22753939: 這種不定時炸彈放出來的話 又不知道要跑去哪裡砍人 02/02 13:20
推 kenro: 這好險,不然又白白被砍 02/02 13:20
噓 mark8811: 刑法19條死不改啊 自醉行為又不入罪 想罰也罰不了 02/02 13:20
推 bill0205: 樓下綠粉高潮 02/02 13:20
→ issemn: 調查兵團 02/02 13:20
噓 ringil: 關到死好嗎 不然走在路上都會怕 02/02 13:21
推 rapnose: 把兇手關進見頸塔,讓他跟東巴對決啊。 02/02 13:22
噓 MayorKoWenJe: 阿北還在睡 02/02 13:22
→ scott0104: 與惡又話題有可以拍了 02/02 13:23
推 kid725: 受害者很屌 可以空手奪白刃 一定有替身 02/02 13:23
推 dkforever: 52歲 02/02 13:24
推 op520: 100分 台灣法律模範生 法官最愛 讚讚讚 02/02 13:24
→ innuendo3324: 52歲長什麼? 02/02 13:25
噓 wink4086: 有病就去死一死不要出來 02/02 13:25
推 tyifgee: 又是沒吃藥的精障 02/02 13:26
→ asdfghjklasd: 安全網在那? 02/02 13:27
推 tommy421: 先跟法官住三年確認可教化 02/02 13:27
噓 Bigcookie2: 幹你娘的這廢物神經病 基掰毛 怎麼不去自殺? 02/02 13:27
推 hirobumi: 抓到了,阿北的鍋,給我往死裡打 02/02 13:27
推 NTJL: 精神問題+有悔意 可教化指數破表 02/02 13:27
推 swxswxet: 等一下 為什麼藥商可以擔任歷史陳列館的館長 02/02 13:28
推 MrXD: XD 02/02 13:29
推 Samon: 不吃藥以故意殺人罪來偵辦,就不會有人不吃藥了 02/02 13:29
→ Atima: X碩的小編??????? 02/02 13:29
推 novashine: 52歲男孩兒 02/02 13:30
→ Chia2323: 重慶北長安西 該不會是萊爾富.. 02/02 13:30
→ michaelwu: 悔意 無罪啦 02/02 13:30
推 kerodo: 反正這種幹話,只有恐龍才信,超好用 02/02 13:30
推 wylscott: 覺得法律應該要顛倒過來 精神病患不吃藥而有攻擊行為應 02/02 13:30
推 Kaiokevin: 高調關起來啦天哪 02/02 13:30
→ AUwalker: 法匠都不騎車的當然不會遇到這種事 無罪無罪 02/02 13:31
→ wylscott: 一律視為故意犯 加重刑責才對 02/02 13:31
噓 cookiey: 兵長? 02/02 13:31
→ wylscott: 你有病沒按時吃藥而後犯罪是自己的問題 跟他人無關 02/02 13:32
推 b777787: 阿北蒸雞 02/02 13:32
推 Oisiossos: 殺人才有台灣價值 02/02 13:33
→ Oisiossos: 這樣黨才有騙票題材 02/02 13:33
推 jass87987: 等下一個死了才會檢討啦,台灣真的是精神病的應許之地 02/02 13:34
推 benomy: 菜菸蟲德政,神經病殺人無罪 02/02 13:34
推 Takuri: 2,3年沒吃藥還敢講,反正精神病殺人都不用負責啦~ 02/02 13:35
推 dn91hde38b: 之前拿生魚片刀的死刑沒? 02/02 13:36
推 derekg8: 社會安全網是網在哪裡 02/02 13:36
推 HMKRL: 去共碩當小編啊 02/02 13:40
→ focuspu: 萊納又精神錯亂了 02/02 13:40
推 dsfrf: 神經病沒吃藥,無罪。 02/02 13:42
→ ffhh: 幹妳娘北七美工刀客 關到死啦糙 02/02 13:42
推 BREAKFAST204: 廢死最愛這一味 02/02 13:43
→ xpsecret: 台北氣氛真的很棒 02/02 13:44
→ SomiSomiNo1: 看巨人殺法啓蒙的嗎www 02/02 13:44
推 houjay: 放出來如果再犯法官連帶負責 02/02 13:44
推 yabia1357: 萊納又精神錯亂了 +1 02/02 13:44
噓 s4511981: 52歲長大 我幹你娘 去死比較快 02/02 13:45
→ dnek: 神經病只有丟到隔離島才會長大,直接關到死不要放出來 02/02 13:45
推 saya2185: 幹 遇到陌生人靠近要小心 02/02 13:46
推 tw15: 嘻嘻 02/02 13:47
推 pnsboy: 沒殺到法律人一定可教化 安啦 02/02 13:48
推 jaceda: 沒吃藥就當一般人量刑了啊,吃藥的行為總可以控制吧 02/02 13:49
噓 mjj90138: 叭叭 無罪啦 02/02 13:52
噓 whitelady: 恐怖台男 有思覺失調又不吃藥 02/02 13:52
推 herced: 看看,都已經這麼大了 02/02 13:54
推 hydra3179: 巨人教壞阿伯 02/02 13:55
推 newstarisme: 這不就殺人未遂? 02/02 13:56
噓 bluesox: 台灣智障法官:有悔意,無罪 02/02 13:57
推 kinghtt: 這個算反應好有擋到,另一個就沒擋到死掉了 02/02 13:59
推 smallroad: 52歲:我長大了? 02/02 14:00
→ jeff12280: 有病為什麼不吃藥... 02/02 14:02
推 eric2099: 不是砍法律人你各位保重 02/02 14:02
推 YOLOO: 看來只能無罪了 02/02 14:03
噓 will1205: 垃圾殺人蚵糞不意外 02/02 14:05
推 jaywall: 初犯,有後悔,可教化。 02/02 14:05
→ kiergh: 幹你娘勒 要不是反應快 又要洗版兩週了 02/02 14:05
→ paimin: 律師教的很好 完全符合SOP 02/02 14:05
→ iam0718: 法律人的寶貝 又有悔意 02/02 14:06
推 cynthiajul: 怕,路上看到台男切記要閃遠一點 02/02 14:06
推 EvilKnight: 去當小編就沒事了 02/02 14:08
推 horb: 兩年沒吃藥。根本是蓄意殺人。這跟酒駕有什麼不一樣 02/02 14:09
噓 chaobii: 老賤屌除夕夜死全家 02/02 14:10
推 jin956: 恭喜犯人有精神病有悔意可教化 善良老百姓要自立自強阿 02/02 14:10
推 boyawake: 幹你娘,被診斷需要吃藥,不吃就是你的責任 02/02 14:11
推 dovepacket: 這是…精柱? 02/02 14:11
→ boyawake: 一堆自以為的患者,不知道路上有多少 02/02 14:11
推 keyman2: 反應真的快,如果被砍是肥宅大概... 02/02 14:13
噓 kobala: 精神病患者還知道自己沒吃藥 那帶種點扛起責任啦 02/02 14:14
噓 kid80618: 殺人未遂辦理 從嚴審 謝謝 02/02 14:15
推 princetamaki: 見頸即殺...巨人看太多 02/02 14:15
推 asole: 台北砍人 新北鬼父 桃園火災 台中槍擊 台南車禍 高雄氣爆 02/02 14:19
噓 hohohoha: 2-3年沒吃精神藥...阿不就好在人家機警 不然被你殺死ꬡ 02/02 14:20
推 puritylife: 52歲有長不長大的問題嗎== 02/02 14:22
推 mudee: 關鍵字 北部 精神病 法官 02/02 14:24
推 breeze1108: 北部日常 沒事兒沒事兒 02/02 14:24
推 Carrarese: 光榮城市 02/02 14:24
噓 holydc: 這人有受過專業法律訓練 02/02 14:26
推 WuSam: 清楚自己有精神疾病還忘記吃藥......有精神病是Y假的吧 02/02 14:26
推 willieSin: 52歲精神病殺人魔說自己長大了不會再這樣亂砍人,我想 02/02 14:28
→ PaulChang: 天龍國瘋子真多 02/02 14:28
→ willieSin: 只有法官相信他不會再犯 02/02 14:28
→ benjelly: 謝謝小英的司法正義 真有感 02/02 14:30
→ neoa01: 小英民進黨政績,思覺失調的歹丸,我們的破網補好沒? 02/02 14:33
推 vincent8914: 2、3年沒吃藥就是故意殺人 02/02 14:34
推 Theddy: 檢察官的說法才正確 頸部是人體最大要害 心臟還有肋骨保護 02/02 14:34
→ awaken: 有悔意,讓我們偉大的法官教化牠 02/02 14:35
推 quaoui: 誰敢攻擊卡帝逼 02/02 14:36
推 JackaLMeI: 有免死金牌安啦 社會安全網+1 02/02 14:36
→ foolfighter: 柯狗政績+1 02/02 14:37
推 s555666: 又是台北,台北治安真得糟糕 02/02 14:38
推 diiky: 老人長大個屁,直接關到死 02/02 14:39
噓 a824: 台北正常發揮 02/02 14:40
推 sheep0121: 干,台灣教育得真好,現在隨機殺人犯都知道要準備精神 02/02 14:41
推 foxvera: 呸 02/02 14:41
→ sheep0121: 疾病相關證明文件,然後犯案後裝得跟孫子一樣,乞求減 02/02 14:41
→ sheep0121: 刑 02/02 14:41
推 NewPassat: 完全就是個不定時炸彈 02/02 14:42
→ ffrank02tw: .........太可怕了吧 02/02 14:43
噓 andy2011: 精神病院關到死這想到就會殺教化個屁 02/02 14:43
推 kissa0924307: 沒殺到法律人 可教化啦!! 02/02 14:45
推 NCTUEE800808: 又台北市…怕 02/02 14:45
推 tprktpps: 出來當法官 02/02 14:46
推 tony922: 精神病可以拿刀砍自己啊 02/02 14:48
噓 slm52303025: 52歲 沒救了 02/02 14:49
噓 squll1118: 去你的 02/02 14:50
推 broken119: 有診斷證明 無罪啦 小英德政 02/02 14:51
推 Liening: 可教化啦哪次不能教化 02/02 14:52
推 usokami: 適合加入民進黨 溫馨小故事參選議員 02/02 14:58
推 garyiopp15: 52歲還沒長大,怕 02/02 15:00
推 loveyanzi03: 52歲長屁大喔 這關到死吧 02/02 15:00
推 wuheroin: 台男日常 02/02 15:02
推 pumacu: 幹,這讓他出來絕對會有人掛 02/02 15:03
推 jamie0523: 同意樓上 02/02 15:03
推 asd2260123: 免死金牌 讚喔 02/02 15:04
推 Lucienne1001: 你去死吧 沒救了 02/02 15:05
→ J19911209: 法官:這個不放出來對不起國家 02/02 15:07
推 tassadar1: 這個用膝蓋想都知道馬上放回去的,顫抖吧台北人 02/02 15:08
推 wableHD: 以後要不要精神病沒吃藥被抓到也要判刑啊 02/02 15:09
推 triangle10: 2、3年沒吃藥就該死了 02/02 15:09
→ jay0215: 這就是817菸粉2%仔的理想國度 沒台灣價值的自己要多檢討! 02/02 15:11
推 heureuxseed: 艾倫:我也成長了 嘻嘻 02/02 15:13
→ colorclover: 台男怎麼一堆有病到處晃 02/02 15:18
推 Asucks: 52歲沒長大沒關係,進牢裡蹲個20年讓你慢慢長大 02/02 15:21
推 dawson0406: 炒房萊豬政府的司法改革?! 02/02 15:24
噓 HappyKH: 沒吃藥犯案根本該死 02/02 15:29
推 chaoliu: 可是我不想接受欸 02/02 15:31
推 baliallin: 每個台男心裡都有一個孩子 02/02 15:32
→ laDsaikyo: 被害人死掉都無罪了,這個只有挫傷,一定無罪啦! 02/02 15:39
推 Captain5566: 長大了 下次會懂得拿西瓜刀 02/02 15:42
推 v3dys6f3a3j5: 可教化 無罪 殺害久病妻子 判刑20年 02/02 15:46
噓 cms6384: ????? 02/02 15:49
推 P5566: ...台北真的一堆神經病 02/02 15:49
推 ecw222: 阿北功勞 蒸蚌 02/02 15:53
推 tn950811: 很懂台灣法官喔 02/02 15:58
推 icexyz: 你想想,你坐著機車,滑著手機,突然就被神經病砍了 02/02 16:02
推 alex90236: 拜託,槍斃 02/02 16:05
推 lpsobig: 死刑謝謝 02/02 16:05
推 yasopp: 這種人一天不死一天都會是這種不定時炸彈的死樣子吧 02/02 16:06
→ polyasia: 沒事了? 02/02 16:10
→ kayalucifer: 這種人直接剝奪人權消失送去做動物實驗對社會比較有 02/02 16:11
→ kayalucifer: 貢獻 02/02 16:11
推 dean0911: 直接死刑吧 02/02 16:11
推 Absioute: 這種的真的誰遇到誰倒楣 02/02 16:12
→ kayalucifer: 所以現在是去巷口買過東西也要冒生命危險就對了 02/02 16:12
推 werttrew: 從背後攻擊還閃得掉,少年有開圓484? 02/02 16:17
推 t0kyohot: = = 精神病就輕判吧,然後路上一堆這種人 02/02 16:17
推 x0003: 這種還放著趴趴走,遲早哪天真的有人被捅死 02/02 16:18
→ nicayoung: 原諒?幹你媽的誰能保證沒下次 02/02 16:18
推 ShengwaiHsu: 原諒個屌 抓去關到死好嗎 02/02 16:19
推 lcw33242976: 可教化啦,哪次不能教化 02/02 16:20
→ lcw33242976: 也沒看台灣法官敢自己下去教的啊 02/02 16:20
噓 a240daniel: 有病就吃藥 憑什麼要人原諒你 02/02 16:20
→ a240daniel: 50幾歲了教化個屁 一輩子就這樣了 02/02 16:21
噓 LJL452: 先立法亂停藥要判刑 02/02 16:23
→ Tawara: 法官:可以放出來殺人了 02/02 16:27
噓 qaz61009: 自殺比較快吧 02/02 16:29
→ lililu25: 靠杯 02/02 16:29
噓 rofellosx: 那就別放出來害人 02/02 16:30
→ ymx3xc: 死刑 02/02 16:30
噓 chentosi1217: 這種人可不可以強制執行治療啊? 02/02 16:31
推 anendfox: 垃圾人渣有病不吃藥就是自己的責任進去死啦 02/02 16:31
→ Kapenza: 有精神病啊改過是有個屁用 02/02 16:32
推 wtfconk: 可教化啦哪次不可教化 02/02 16:32
噓 ufo15526368: DPP真棒,越搞越大洞 02/02 16:32
推 almostreal: 知道錯了就判死謝罪吧 02/02 16:32
→ Kapenza: 要改過那就你殺人是故意為之的啊幹 02/02 16:33
推 wemee: 法官:奪刀的人太過粗魯 違反比例原則 02/02 16:33
噓 MacOSX10: Level UP 刀技和對鬼島法律人論述的等級上升了 02/02 16:33
推 KEYork: 神經病直接關到死好嗎 02/02 16:34
推 pchion2002: 調查兵團被抓啦 02/02 16:34
→ baiya: 有悔意了 無罪 02/02 16:39
→ a989876: 精神病還不吃藥攻擊別人可以直接判死刑嗎 02/02 16:41
推 yeyun: 台男刺刺砍砍只不過是運動練手罷了,那麼優質怎麼可能犯 02/02 16:41
→ yeyun: 罪 02/02 16:41
噓 psycho420: 精神病就直接槍斃了拉 02/02 16:41
推 js52666: 有悔意可教化! 當庭握手言和吧 02/02 16:42
推 drcula: 美國沒人敢裝瘋,因為裝瘋關進去隨便10幾二十年起跳 02/02 16:43
推 kingfsg7326: 法律人信了 02/02 16:44
推 moonchaser: 法律人的寶貝 02/02 16:45
推 reaturn: 法律人的機會只給罪犯好嗎?從來不給受害者 02/02 16:45
→ kingfsg7326: 這種就關到他病好為止 幹嘛放出來讓社會承擔風險 02/02 16:46
推 d8731400: 台北暖暖的 02/02 16:46
→ kingfsg7326: 只有白癡左膠覺青喜歡 然後喜歡又不敢跟他們接觸 02/02 16:46
推 gn01693664: 廢死覺青快帶回去教化 02/02 16:47
推 Saynai: 精神病又故意不吃藥的直接槍斃好嗎 02/02 16:47
噓 widec: 幹恁娘52歲長大三小 去屎一屎才是造福台灣 02/02 16:48
推 nuclear: 莎莎給油 02/02 16:49
→ glacialfire: 阿不就還好對方會奪刀 不然被你騙一個防衛過當 02/02 16:49
推 mr955258: 可教化 謝謝指教 02/02 16:49
推 YumingHuang: 52 歲長大變 53 歲喔? 02/02 16:50
推 klyuch: 有病根本就該強制就醫!政府什麼時候要處理 02/02 16:50
推 cloud1030: 下次會砍斷的 02/02 16:50
推 mr955258: 下次砍個法律系的 應關到死 02/02 16:52
→ ciafbi007: 調查兵團剛退是嗎 02/02 16:52
噓 keepwild: 可以去死一死,52歲老台男長大你娘 02/02 16:54
→ dufflin: 騙誰呀 02/02 16:55
→ windclock: 精神病又不吃藥,蓄意殺人吧 02/02 16:56
噓 dodoorca: 抄歐美大陸法,結果安全網和精神矯正抄一半? 02/02 16:56
噓 dodoorca: 筆誤,德國。 02/02 16:57
→ nelso: 不可以 抓去關 02/02 16:59
→ bluu: 52歲還不夠大膩? 02/02 16:59
推 qazsunnyboy: 千萬別放出來害人啊 02/02 17:02
推 asiaking5566: 下次會把美工刀成長為西瓜刀 是謂成長 02/02 17:03
推 freezesky81: 真的該原諒他,下次才會遇到法官 02/02 17:04
噓 kevingamer: 52歲 精神疾病 沒吃藥 然後說自己長大了?WTF 02/02 17:05
→ castjane: 這麼恐怖台灣應該擁槍了 02/02 17:20
推 tom12122323: 刺脖子就不會死? 02/02 17:20
推 domon0525: 怕爆 02/02 17:21
推 sincereboy: 精神病才該加重罰則而非減輕,直接處死 02/02 17:24
噓 ideal5566: 知道自己有病還他媽不吃藥 J個不死刑下次他又要殺誰 02/02 17:27
推 applewarm: 以後神經病沒吃藥,應該直接當作殺人犯 02/02 17:28
→ Athena0301: 明知道沒吃藥會失去控制還不吃 不就是故意? 02/02 17:29
噓 Plaka: 這種人趕快去死一死好嗎?:) 02/02 17:35
→ q22w: 診斷出黃男有精神方面問題-----街上殺人+1 02/02 17:36
→ qwe159236: 亞述玩太多 02/02 17:36
噓 a4567850: 沒閃過今天被害人在辦喪事了 02/02 17:38
推 ephesos: 毛長齊囉 02/02 17:40
推 mogli: 精神病沒吃藥在我看來快要變公共危險罪了 02/02 17:42
→ qqq5890003: 法官:好 無罪 02/02 17:43
推 LeopardCAT: 52歲才長大? 02/02 17:45
→ phageT4: 52歲男孩兒 02/02 17:45
→ phageT4: 真是調皮 02/02 17:45
噓 dreamaki: 沒吃藥怎麼不自己殺自己?垃圾 02/02 17:53
推 ga342093: 這種放出來 只會有下一個被害人 拜託關久一點吧 02/02 17:54
推 jeeyi345: 52還在成長期 02/02 17:55
推 AVR0: 阿伯政績+1 02/02 17:57
→ azurefever: 有攻擊性的精神病患者應該集中管理至死 02/02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