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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大早起來就看到新北市某區的社團裡有一篇爭論很多的文章。 大意就是有一台裝潢的工程車停在轉角的人行道上並用塑膠袋套住車牌 所以人行道可走部分只剩轉角處約一個人半身的部分,不然就只能走上馬路 依據留言指出該轉角處附近都是紅線無車格 下面留言有兩派說法 護法派主張 第一違規就是違規,發文者的行為正確 第二裝潢師傅可以用推車來運輸貨物 第三若如人情派主張對工人的同理心,那對行人的同理心呢? 人情派主張 第一此種違規情事在所多有,裝潢師傅搬重物很辛苦 第二應該要體諒裝潢師傅,發文者是檢舉魔人,沒有同理心 第三要告發就告發,不用在區域社團發文引戰 第四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目前人情派留言數略多於護法派,所以讓我不禁疑惑,現在違法事件只要用人情就能無視嗎?想問問大家 潛伏了一千多日的首po 用手機排版傷眼請儘量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Usayhiisayha: 直接舉報 01/07 08:24
→ cs09312: 違停通通去死 01/07 08:24
推 gacktmm7633: 不需要 01/07 08:25
→ sd09090: 必須01/07 08:25
噓 Rin5566: 直接開告殺人未遂01/07 08:25
推 icosahedron: 停馬路轉角就是垃圾啊要問什麼01/07 08:26
推 popy8789: 那你有去檢舉超商物流車跟拒買超商嗎 沒有那就是雙標01/07 08:26
→ Urbina: 裝潢工人是沒領薪水嗎 為什麼要體諒?01/07 08:26
→ popy8789: 超商物流大車才是違停大戶 而且還是佔一線道01/07 08:27
推 loveapple33: 違停就違規體諒什麼?誰來體諒其他無辜用路人?知道01/07 08:27
→ loveapple33: 遮車牌就代表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 01/07 08:27
推 arcysaint: 違停該死啊,違規受罰天經地義,台灣就是縱容違規違01/07 08:27
→ arcysaint: 法才亂七八糟像第三世界01/07 08:28
→ popy8789: 超商的物流大車都佔一線道了 你能體諒消費何必咄咄逼人01/07 08:28
推 derekg8: 只能我方便其他不能01/07 08:29
推 pionaero: 人情味01/07 08:30
→ fan5566: 看他有沒有謙卑01/07 08:32
推 mq778: 台灣是講人情味的,政府早晚封掉檢舉權01/07 08:34
→ Urbina: 說到超商物流違停 常常停在南港車站公車停等區前面那臺真01/07 08:34
推 tetsu327: 不需要01/07 08:34
→ Urbina: 的爛 又不是沒有停車場給你卸貨 而且停車場還是30分鐘臨停01/07 08:34
→ Urbina: 免費 馬的就一天到晚停在那裡擋公車停靠 01/07 08:34
推 akito7039: 賺的是有分你嗎01/07 08:35
→ galleon2000: 故意蓋車牌就心虛啊,還需要討論嗎?01/07 08:36
→ serding: 奶昔大哥01/07 08:38
→ skingqq: 人情派者有主張 遮車牌就是怕被發文者這種檢舉魔人檢舉01/07 08:39
推 leinru: 違停=貪圖方便,被檢舉了就乖乖繳罰單01/07 08:40
推 qsc753: 有差嗎 反正政府又不管 警察也不抓01/07 08:42
推 s8800892000: 誰體諒誰啊 怎麼不體諒路人01/07 08:43
推 mouz: 可以上國道的四輪停一下怎麼了嗎?二輪行人眼紅嗎?01/07 08:43
推 abobstar: 甚麼體不體諒的 守法很難嗎 01/07 08:44
推 kerodo: 看怎停,之前遇過貨車開到一半停住下車就洩貨,完全沒想靠 01/07 08:44
→ kerodo: 右,路只一條還是上下班時間,超垃圾的 01/07 08:44
推 whereislove: 台灣一向是情理法,不我說錯了,是情情情才對: 01/07 08:45
推 tkhunter: 這種就直接打電話報警處理 01/07 08:45
→ kerodo: 還以為前方塞車,在後面傻傻等,結果司機還淡定慢慢走下來 01/07 08:47
推 lysimach: 檢舉給警察決定啊 01/07 08:50
噓 gk1329: 900-1200可以停2小時 便宜喇 01/07 08:53
推 EEERRIICC: 笑死,一堆人氣噗噗,我照樣停爆 01/07 08:55
推 JekyllHyde: 襲西胸需要被體諒?! 01/07 08:55
→ skingqq: 個人看法認為違停就是不對。退步言之,就算違停有機會被 01/07 08:56
→ skingqq: 容許,也要區分情形,例如路邊停靠2、3秒待人上下車,或 01/07 08:56
→ skingqq: 是人行道的一側但行人尚有寬裕空間行走,這種也許可以被 01/07 08:56
→ skingqq: 體諒。但這篇文章的情形應該是持續一段時間,而且是停在 01/07 08:56
→ skingqq: 轉角處的人行道,我認為十分危險,如果車子轉彎叫靠外側 01/07 08:56
→ skingqq: ,而剛好路人經過轉角,難免事故不會發生。 01/07 08:56
推 acs81046: 台灣最美的風景 01/07 08:56
→ skingqq: 像警察檢舉當然最有用,轄區派出所也有在留言回覆會加強 01/07 08:57
→ skingqq: 該區域的巡邏,但想問的是,這種遮車牌的情形該如何檢舉 01/07 08:57
→ skingqq: 呢? 01/07 08:57
→ skingqq: *向 01/07 08:58
噓 bbace: 違停就是垃圾 什麼理由都是藉口 01/07 08:58
推 diiky: 在台灣就是這樣啊,情>法 01/07 09:00
噓 martinshih: 我遇到違停相關問題 一律建議違停去死 01/07 09:01
噓 BeNative: 違停垃圾就去找你們的垃圾立委 別在這邊靠北靠木 01/07 09:04
我真的很好奇議員立委會怎麼表示意見
推 aaaaaa111: 下完裝備就可以開走了,同理他們幹嘛,又不是沒領錢 01/07 09:07
推 coffee112: 唉 01/07 09:10
※ 編輯: skingqq (223.137.38.203 臺灣), 01/07/2021 09:11:39
→ HOWyun2648: 違停的都不學日本人一樣,地租大一點,預留停車空間, 01/07 09:12
→ HOWyun2648: 再蓋主建築 01/07 09:12
→ basslife: 大部分的台灣人心地善良 但等到哪天自己出事才後悔 01/07 09:16
推 FiveSix911: 我最討厭來跟我說“給我方便一下”這種 幹 是我方便的 01/07 09:16
→ asppsa: 很謙卑就要體諒 01/07 09:16
→ FiveSix911: 時候才給你方便 不是你要方便我不方便好嗎 01/07 09:16
推 anachronism: 你沒事會蒙面去銀行嗎? 01/07 09:18
推 SonoSion: 違停死全家 01/07 09:25
→ vigorhsieh: 垃圾車違停收垃圾阻礙交通怎麼沒聽大家靠北過 01/07 09:26
推 BeNative: 垃圾車是為了居民 這能比? 01/07 09:28
推 asd12345642: 體諒違規的人幹嘛?當其他用路人都不是人哦? 01/07 09:30
→ new71050: 違停就是垃圾。 01/07 09:32
推 eineFrage: 違停就取締啊,法治國家照規矩來吧。 01/07 09:35
推 coffee112: 工人會認識甚麼議員立委嗎? 除非罰單上繳給某些人處理 01/07 09:35
我覺得議員立委會因為目前兩種派系的對立而不知道怎麼回覆
※ 編輯: skingqq (223.137.38.203 臺灣), 01/07/2021 09:40:32
推 aben112008: 直接開槍啊 01/07 09:42
推 kiaia: 同情就幫他繳罰單啊 01/07 10:05
→ alex207: 這就是痛苦轉移,破爛的道路設計,地轄人稠給搬家業者帶 01/07 10:07
所以此事件違法事實明確不標準爭論,
→ alex207: 來的不便,他選擇轉移到路人身人 01/07 10:07
*不必要爭論,應探討在於道路設計是否能夠創造雙贏
→ alex207: 身上 01/07 10:08
推 sc85508: 檢舉垃圾不手軟 01/07 10:09
※ 編輯: skingqq (140.112.4.190 臺灣), 01/07/2021 10:10:01
※ 編輯: skingqq (140.112.4.190 臺灣), 01/07/2021 10:11:50
推 keyman2: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再看多點就麻木惹 沒麻木表示看的不夠 01/07 10:16
推 ivy15987: 遮車牌就是當事人知道自己違法,還需要辯? 01/07 10:19
但我想他們沒想過若無違法就不會有人檢舉
人情派者主張就是因為有這種檢舉魔人才需要遮車牌
※ 編輯: skingqq (140.112.4.190 臺灣), 01/07/2021 10:20:55
※ 編輯: skingqq (140.112.4.190 臺灣), 01/07/2021 10:21:44
→ skingqq: 我覺得人情派者對違法一事有認識,但他們可能認為這是可 01/07 10:23
→ skingqq: 容忍的,或者是一種必要之惡 01/07 10:23
推 xhung: 四輪大爺想怎樣就怎樣 二輪賤畜閉嘴 01/07 11:05
推 nadel0922: 直接停上人行道 還心虛蓋牌 垃圾 01/07 11:13
→ beachrabbit: 違規就違規,有什麼好辯的 01/07 11:17
推 xenium: 違規達人就違規達人 怪別人檢舉 01/07 11:19
推 MOSMOSQQ55: 我是建議啦 接案要跟業主問有沒有車位,停車費用應該 01/07 11:20
→ MOSMOSQQ55: 轉嫁業主 01/07 11:20
→ MOSMOSQQ55: 絕大部分的工班都不喜歡接市區案子 01/07 11:20
推 orzorza3r: 至少留點路給路人走吧 這種的最該罰 01/07 11:36
噓 DICKASDF: 道路設計也無關啦 你總會有比較小的路跟大的車 01/07 11:37
→ rebuildModel: 使用盜版需要被體諒嗎? 還是要通通抓來槍決? 01/07 11:41
推 ben91125: 擋車牌就知法犯法啊 更該處理 01/07 11:51
推 edwardtp: 違停沒出事就算了,出事通常都很嚴重 01/07 11:57
推 hank850503: 真的有需要可以申請臨時停車吧 但不是直接開進人行道 01/07 12:37
推 k80393: 違規仔都該死啦 01/07 12:39
推 farmoos: 台灣設計沒暫停空間可體諒 但停在影響交通位置無法體諒 01/07 12:44
推 farmoos: 許多紅線完全沒考慮運送或搬家。部分路段其實可分時段 彈 01/07 12:45
→ farmoos: 性開放或禁止 01/07 12:46
噓 skymonkey: 做生意本來就有成本 違停就繳錢 01/07 12:50
※ 編輯: skingqq (223.137.38.203 臺灣), 01/07/2021 13:02:16
※ 編輯: skingqq (223.137.38.203 臺灣), 01/07/2021 13:05:42